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哮喘患者不宜怀孕

  哮喘是一种常见疾病,由于各种因素引起支气管痉挛而反复发作,又称支气管哮喘。
哮喘对母婴的影响取决于哮喘的严重程度。长期患慢性哮喘的病人,由于心肺功能受到严重损害,是不能承受妊娠后的负担的,因此不适合怀孕。
哮喘发作时呼吸困难,严重时会引起全身性缺氧,包括胎儿的缺氧,造成胎儿发育迟缓和早产,或使胎儿及新生儿死亡。
如果患哮喘的孕妇需要用药,那么应该注意:不宜长期服用碘化物化痰,否则会引起胎儿甲状腺肿大。皮质激素类药,如地塞米松,强的松,有造成胎儿畸形的可能,但一般影响不太大。在哮喘发作时根据医生的意见,参考使用药物。
患哮喘的妇女,如果心肺功能正常,一般情况下可以怀孕和分娩。无并发症和心、肺功能病变的,造成胎儿病变的不大多,所以不必为此终止妊娠。在分娩时,只要采取适当的手术助产,缩短产程,减轻产妇负担,就会保证分娩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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